killship
很多招了的都是被帽子忽悠了,一种忽悠是招了就只罚款不拘留(只要狼友认了,后期就一点没有翻案申诉成功的可能了,哪怕帽子证据链不是那么明确)。一种忽悠是不招就加重处罚或通知单位或家属(只要拘留就一定会通知 ...
老铁,你说的这些固然有道理,但这些都是建立在police文明执法,依法办事的前提下。但这些在不同地区,情况完全是不一样的。比如说前面有狼友提到在上海犯事,拒不承认24小时之内就放人了,同样的事情在长春你试试?挨揍都是轻的,就说给你挑个地方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将你拷起来不管你,你就算是经常健身的壮汉又能扛得住几个小时?说一个我自己的真实经历,当年大学刚毕业在北京创业。就在北京天桥上发个传单,就被police和辅警叫走了,非说我扰乱秩序,以危险方式阻挠路人。那时候读过作家海岩的一部小说,名字记不清了,但里面提到说北京的警察文明不打人,我就很平静的跟着去了派出所。结果去了就非让我承认发传单时危险动作阻挠骑自行车的行人,TMD我在天桥上发的传单,哪里来的骑自行车的行人?我没干过的事,我当然坚决不承认呀,而且刚进入社会,血气方刚的也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。结果直接就给我拷住不管我了,还让我蹲着不让动,时间长了手脚都麻木了。然后旁边有个岁数大的警察就说软话唱白脸,就劝我说承认了不要紧,说你这个是违法,并不是犯罪,什么也不会留下来。就好像街上走路,被石头子嗝了一下。只要承认了,批评教育一下就放你出去了!没办法,我这边身体难受,那边警察又说承认了没多大事,如此软硬兼施我只好承认了。我那还是在北京,执法环境相对于长春还算比较文明的地方,而且本身事情的性质也比嫖娼轻的多,都给我那一顿整,想想长春得啥样,哪有你认为的那么简单了...